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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知道,

男孩很喜歡女孩,

願意為她製作感人的生日影片,

願意為她花心思想所有能送禮的節慶該送什麼,

也願意因為女孩的一句話而放棄喜歡她。

願意再回到好朋友的位置,

但是,好朋友,始終不會忘記兩人之間的約定。

 

 

最近的偶像劇出現一個大仁哥,

他能等自己喜歡的人多年後才告白,

告白前都是以好朋友的關係在聯繫感情。

當然我不敢說我跟他一樣。

 

 

最近也有一首歌是新人"柯震東"唱的,

歌詞內容大約在講男孩只要女孩開心,

會願意放棄她讓她自由,只要女孩過的比他好,

就夠了。

當然我也不敢說我能做到這樣。

 

 

舉以上這兩個例子其實不是在說我有多癡心、對這女孩多好。

真正喜歡一個人,就真的不應該拘束他,讓她因為你的喜歡而備感壓力等等負面感受,

"放棄不代表不喜歡",而是再從好朋友開始扎根經營感情。

這樣會不會很傻?

我不知道,只是覺得有很多事情,不到最後怎麼能知道結果如何。

 

 

回到正題

好朋友與愛慕者的腳色是不一樣的,

送的東西怎麼能跟以前相同,

但我還是主打"實用性"以及"季節性"

可以馬上在收到禮物的時候就可以用,而且能用到換季的東西,

這種東西我認為是最棒的!

 

 

我跟妳的約定我沒忘記,

應該說不管跟誰,

我這人只要答應了,

就會做到。

更何況是這麼重要的節慶。

遵守承諾很重要!

是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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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964081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